拒絕酒駕,就是拒絕災禍和悲劇,為了達到教育與懲戒的作用,近日,吳堡縣人民法院集中審理、宣判了3起危險駕駛案件。同時,為節(jié)約司法資源、提高辦案效率,該3起案件均適用了速裁程序審理,由周拴成法官獨任審判。在庭審過程中,三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,且深刻反省了自身對社會及他人造成的危害后果。

本次庭審遵循嚴謹、規(guī)范、高效的原則,審理結束后當庭宣判:對被告人李某判處拘役五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;對被告人秦某判處拘役五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;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拘役一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。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判。
“杯中酒,路中禍”,酒后駕駛機動車不僅會對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,還可能給家庭帶來悲劇。吳堡縣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員,作為家人、親戚、朋友要拒絕酒駕,做到不勸駕駛人飲酒,成為交通法規(guī)的倡導者、執(zhí)行者、監(jiān)督者和受益者!
法官小課堂: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,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輛,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普通二輪摩托車、三輪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,醉酒后駕駛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。飲酒后挪車也構成酒駕,汽車駛離原車位就可以認定為有了駕駛行為。藥酒、甜酒也是酒,只要駕駛員酒后血液中乙醇濃度達到認定酒駕的標準,均要受到相應法律處罰。(奚溪)
責編:朱剛
編輯:鄢雨晴